20立方医药冷库主要适用于医院、药企、医疗器械公司等场所。特别是一些药品经营企业,必须根据医药冷库GSP认证规定,按照医药冷库GSP认证标准设计安装20立方医药冷库。
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核查对应的20立方医药冷库安装要求:
1、须有独立的冷库;具有疫苗经营范围的须有两个及以上独立冷库;具有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的冷库区域不得低于准入标准。经营冷冻药品的企业须根据品种规模设立冷冻库或冷冻柜。冷库须划分待验区。
2、具有麻醉药品、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需有特殊管理药品专库,库房须划分待验区、退货区、不合格品区。
3、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需有二类精神药品专库或专柜,库房须划分待验区、退货区、不合格品区。
4、具有蛋白同化制剂、肽类激素经营范围需有蛋白同化制剂、肽类激素专库或专柜。
5、具有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经营范围需有中药材、中药饮片专库,直接收购中药材的企业应设置验收专库或专区。
6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,经营场所宽敞明亮、布局合理。
20立方医药冷库安装配置:
1、保温材料:聚氨酯冷库板,标准冷库门;
2、制冷机组:双制冷机组(一用一备);
3、温湿度记录仪:具备远程实时监控、异常报警功能的温湿度记录仪;
4、备用发电机或双电源。